巴彦淖尔市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关于开展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 [复制链接]

1#
白癜风患者的守护天使 http://m.39.net/pf/a_6188257.html

?临河那些事儿ID:linheshi

临河事儿,新闻、搞笑,娱乐咨询,全都在这里了。订阅号-添加8

各缴存者:


  按照《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制度试行办法》,现将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公告如下:


  一、贴息对象


 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旗县区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,尚未还清贷款的借款人。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:


  (一)职工家庭除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构建的单套住房以外,在本行*区域内没有其他住房和营业用房的;


  (二)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或者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;


  (三)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已经还贷1年以上,且不良记录未超过规定次数的;


  (四)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%,且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和资金来源。


  二、时间安排


  年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,分为五个阶段:


  (一)申请阶段(10月中旬至11月15日18时)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由申请人向旗县区管理部提交贷款贴息申请,过期不予受理。


  (二)申请人提出贴息申请后,要通过初审、复审。12月11日至17日,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。


  (三)公示结束后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,年底前将贴息金额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还款账户。


  望广大符合条件的缴存者,相互告知,按期申请。


 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
  二0一六年十月十二日

▌本文数据来源: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